
秘书长在商会会长、副会长导下处理本商会的日常工作。
一、负责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商会导之间的工作关系,就本商会主要事项提交会长办公会研究讨论。
二、负责组织商会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,起草商会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会议纪要、商会简报、商会日志、大事记,负责会长办公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员大会及有关座谈会的组织召集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
三、负责文书处理、档案管理、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工作。
四、负责做好会员登记、管理和发展工作。
五、根据工作计划,及时督办、检查完成情况。
六、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,研究解决方法,制定有效措施,提交常务理事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。
七、负责完成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八、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,秘书长不在时,代行其职责。